程寻知道自己并非善类,肉体关系只需要在意另一半在性爱上的舒适与否,这不过是攸关男人的成就感。
b起庆祝,徐丹颖更喜欢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酒,刚被程寻一闹,她气都下不来。她毫不犹豫的答应,两个女人欢天喜地的开喝,而程恩渝被朋友一通电话叫去夜唱。
程寻喝过,不喜欢。
走廊昏黄的灯光压在女人娇冷的脸蛋,漂亮的皮囊他见多了,任何形式的勾引,对他来说不过是人类为了繁衍後代的行为。
唇上覆上一层湿润,程寻尝到一九八二年的红酒味,是戴思岚最珍藏的那一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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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在床上时你怎麽不这麽说?」
男人的眸色随着她的主动沉了几分,看着几乎攀在他身上的女人,「随便一句喜欢你,你就这样开心?」
戴思岚b想像中来得健谈,观念跟得上时代,一点也不像是两个大学生的母亲,徐丹颖也才后知后觉的发现,她居然才四十初头,算得上早婚。
徐丹颖扬起微g的眉眼,不同於以往的冷淡与退避,她娇笑了起来,「程寻,你好酸喔。」
「长得挺帅的。」
「知道也不理我。」
徐丹颖尝试抽手,程寻偏是不放,甚至刻意加重了力道,捏得她骨头都疼,听到她哼唧的声音,像只孱弱的幼鸟,随时都能被他扔出鸟巢。
程寻捏着指腹,没有立刻答话,偏浅的眸色像是逐渐殒落在地的星光,可他终究还是光,足以抵抗黑夜的来袭。
程寻却笑,「以前没有男生说过喜欢你?」她这副模样,任谁都想c死她。
「当时大学朋友间票选会晚婚的人,全成了第一先锋,我是其中之一。大四那年怀了程寻,差点没毕业。」
「程寻,你在吃醋吗?」
戴思岚扬唇,徐丹颖意识到自己回答太快,连忙解释,
他哼笑。
「我想也是。」
徐丹颖抿了一口酒,听得入神。
从小的生活经验,她学会抽离自如,学会t谅,学会如何当一位旁观者。
结婚二十周年那日,她甚至舍不得拿出来,是程恩渝千求万求她才勉强让大家尝一口,之後又小心放回酒窖,再也没拿出来过。
徐丹颖既然说了爽快,他也没什麽好拦她。
她声音脆生生的,毫无杀伤力,就是不中听,一句话让他站在阳台吹了几小时的风,菸都没离嘴,耿耿於怀。
他俯身,掐过她的脸迫使她张口,伸舌进入她的嘴,吮住她的舌头,漫溢的葡萄涩和茉莉花的甜香融成了顺口的醇酒。
这麽一晃,徐丹颖更加头晕目眩了,她忍不住看他,後知後觉想起什麽似的,蹙起漂亮的眉,开始不安分了。「你别碰我,我不要你碰。」
戴思岚一顿,忽然扬起嘴角,「你见过程寻?」
徐丹颖非常羡慕,想将他揽在身上,将一身的y暗全给他,然後各自离去。
「我那朋友也是学艺术的,大概艺术家都有这种浪漫情怀吧,总觉得是第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,是她和另一半爱的结晶。」戴思岚笑了1声,「结果我就被她这一番话劝动了,结了婚,还说好若是以后她的孩子出生,一男一女就结亲家,两女就成姊妹,两男就是兄弟。」
女人晃着脑袋,是程寻没预料的诚实。「因为舒服啊。」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。
「你不知道吗?得不到的东西,永远最吸引人。」她歪着脑袋看他,粉润的食指隔着棉质衣料,在男人的穴口来回摩挲,「就像现在这样,我愈不配合你,你就愈想抓住我。」
「让你尝尝阿姨请我喝的酒,她说,你们估计会说她偏心。」她声音微扬,有几分骄傲,「可是她说她喜欢我,所以没关系。」
「舒服?跟其他男人也是吗?」
若说程寻对人类器官与疾病的知识量充足,徐丹颖就是对所有情绪反应敏感,她太懂得察言观色了。
戴思岚说起来还觉得好笑,「那时还年轻,我当时和我另一个朋友说,我不想生,不想太早定下来。她倒和我相反,换作是她,她坚持要生,不公证不打紧,孩子她要。」
程寻不太想让她笑了。
「原来阿姨从小就给程寻立婚约啊,他知道吗?」徐丹颖颊边染上一层驼红,不知道是因为有了醉意,还是戴思岚过于和蔼的凝望,温柔得像是活在她记忆中的温桐,她说话已没有先前的拘谨。
她一笑,「也很会折磨人。」
「对。」
徐丹颖喝光了一瓶红酒,还有些贪嘴,戴思岚怕她明天宿醉,转而倒了水给她。
同为女人,对于生孩子这件事她不敢多想,她甚至不期待和另一个人共度馀生。
她只需要专注在做爱上面,快感抹去她脑内的战战兢兢,掩灭恶梦诱发的头疼,就好像药效足够的特效药,他的进入,让她全身都舒服。